关于印发《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校园暴力 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2021/11/2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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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处室:

现将《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校园暴力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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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9 月 17 日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校园暴力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校园暴力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更好的培养学生成长成才,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根据省、市预防校园欺凌相关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校园暴力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校园欺凌防范

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事关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复兴。近年,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严重干扰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施暴者如不得到有效惩治与教育引导,很可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今年 4 月,我院教育艺术学院发生一起校园暴力欺凌事,两名暴学生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9 月 9 日,江苏连云港一名 15 岁的中专学生,入校仅 5 天便被同学殴打致死。预防校园暴力欺凌不能总靠剧提醒,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教师、职工要从自觉贯彻“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理念出发,高度重视校园欺凌防范与治理工作,深刻认识到校园暴力欺凌的危害特别是对青少年造成的身心伤害,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与“惩治黑恶势力”“法治校园建设”等活动相结合,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妥善应对处置,把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维护平安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二、周密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校园暴力欺凌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工作涵盖全院所有师生,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文明和谐校园。

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组织实施阶段(9 月 15 至 10 月 31 日)

 1.组织动员部署。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工作专班,在 9 月底前制定完成开展校园暴力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安排部署,组织相关活动认真实施。工作方案于 10月 8 日前,报学院安保处存档备查。

 2.开展宣传教育。各二级学院要组织防范和治理校园欺凌的专题培训,要组织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宿舍管理员集中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 11 个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等政策法规。要加大对班主任、辅导员处置学生矛盾、与学生及家长沟通方法策略的培训,增强班主任、辅导员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措施和方法。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利用校园广播、专题班会、安全课、讨论会、演讲会、征文、案例警示、宣传栏以及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宣讲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学生建立融洽的同学关系,不对他人实施欺凌,受到欺凌时正确应对,见到欺凌情况及时报告。9 月 20 日前,各二级学院要在醒目位置公布学生救助和校园欺凌治理的投诉电话号码。

3.完善工作制度。各二级学院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及时研究总结校园欺凌工作经验,落实岗位职责,实施共同防范。由二级学院负责人、法制副校长、安全干事、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校园欺凌处置小组,对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及时、科学、有效处置。既不能对偶尔或首次实施欺凌的学生标签化评价,也不能淡化和草率处理。要根据情节实施不同的处理方法。对严重暴力事件,要启动应急预案,防范次生事故发生。

4.加强预防排查。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转段学生管理。今年高职新生近三分一为本校转段学生,这部分学生对校园环境和管理工作比较熟,学院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做好对此类学生的教育培养工作,既要防止他们欺凌新生,更要积极引导他们发挥正能量,关心帮助新同学适应新环境,防止暴力欺凌现象发生。同时,班主任(辅导员)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对摸排过程中发现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严肃处理,并确立一至两起典型案例,在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如涉及校外人员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5.及时惩戒处理。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对本校整体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格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科学有效进行调查处置,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对情节特别恶劣的或涉嫌违法犯罪的,绝不姑息迁就或“再给一次机会”,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同时对校园欺凌的受害者,进行心理疏导,维护学生心理健康。

6.做好汇总统计。各二级学院要积极主动开展校园欺凌摸排,每月 30 日前将月度工作情况填写《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报安保处。安保处汇总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第二阶段:督导检查阶段(1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1.自查自纠。各二级学院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部署、开展宣传教育、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预防排查、及时惩戒处理、汇总统计等,按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2.督导检查。由学生处牵头,会同教务处、院团委等相关处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二级学院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于 12 月 20 日前形成督查报告。督查报告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在全院进行通报,同时将督查报告抄送安保处存档备查。

3.复查抽检。安保处会同纪检监察室对各二级学院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抽检。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或因校园欺凌事件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总结提升。对本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分析和梳理,总结工作成绩,巩固工作成果,同时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着力提高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水平。各二级学院在 12 月 20 日前,将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总结及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简报、图片等报学院安全保卫处(联系人:张风芳,电子版发送邮箱:lzxdabc @1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深刻吸取各类校园暴力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校园暴力欺凌事件发生。同时,要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做好应急处置。各二级学院要健全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发生校园欺凌等突发事件时要快速反应,及时稳妥处置,防止发生热点敏感舆情事件。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落实信息报送工作制度,严格报送时限、畅通信息渠道,除正常信息报送外,如遇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

(四)严格责任追究。把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评优选先、职务职称评聘、绩效工资考核相挂钩,对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校园欺凌事件或治安刑事案件的二级学院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同时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校园暴力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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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1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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