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处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兰司发〔2021〕44 号)精神,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考试对象
各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机关工作人员,共 32 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1)。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结束。参训学员可登陆“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http://gs.faxuanyun.com)”进行网上学习和考试;也可关注“甘肃丝路法雨”“金城法云”微信公众号,点击“法治服务”栏目,选择“学法考试平台”菜单,
用个人账号、手机号、QQ 号均可登录进行学习考试(操作流程见附件 4)。
三、主要内容
按照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三个层次,分设学习内容。此次学院学法考试人员均为“国家工作人员”。
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内容。按照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目录要求,应安排部分专业性学习课程,学员应根据岗位需求、履职需要和个人兴趣,自行选择学习。学习时长计入个人积分。
四、学习考试设置
(一)学习。学习按照积分制管理,釆取个人自学方式开展,根据个人学习情况自主生成相应积分,每日积分上限不受限制(规则见附件 3)。满 1800 积分即可参加年度学法考试;积分不满 1800 分,不能参加考试。自即日起平台将对上年度积分进行清零,开始累积本年度学习积分。
(二)考试。考试内容为“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必修课学习内容,考试试题采取百分制,由电脑随机生成、卷卷不同。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成绩即时显示。学法成绩依据综合分数划分为优秀(90-100 分)、良好(80-89 分)、合格(
60-79 分)、不合格(59 分以下)4 档。成绩合格的,可登录“积分/成绩/证书”栏,打印、下载培训证书: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本年度学法考试成绩不合格。
(三)积分兑换。为提升广大学员参加学习和考试的积极性、主动性,学法考试平台将结合学习和考试情况,适时开展积分兑换活动,学员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选择性兑换文学类、社科类、法治类等图书。活动开始前,平台发布兑换公告。兑换不减少个人积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是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依法决策能力水平的有效途径。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法考试工作的重要性,把组织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列入重要日程,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跟踪抓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全力抓好落实,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地见效。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务必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星期四)下班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回执(附件 2)电子版发送邮箱:lzxdabc@163.com,以便管理员申请分配学员账号。
(二)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各二级学院、各处室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本单位(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把学习考试情况作为干部述职、述廉、述法的重要内容。同时,学院将开展学法考试工作情况纳入单位、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参训人员务必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前完成学法考试工作,并将培训证书打印后交安全保卫处,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同上)。
安保处汇总后上报市司法局,作为市委、市政府考核学院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学院纪委对学法考试
工作全程跟踪检查,通过提醒告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院参学率、参考率、及格率达到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习任务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将对其本人及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年终不得评优。
附件:1.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学法考试名额分配表
2.参训人员名单回执
3.积分规则
4.学员操作流程
安保处联系人:李俊廷,联系电话:15101234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