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处室:
当前正处于新冠疫情防控关键期,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两不误,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院有关要求,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以师生安全为宗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业务主管部门直接监管”的原则,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学院“网格管理”优势作用,工作关口再前移、工作责任再细化,责任到岗、到人、到位,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漏洞。各级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先锋做表率,抓严抓细抓实安全工作,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要在学院2022年春季开学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基础上,以省教育厅、市纪委督导组、市教育局专责组以及学院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再布置、再落实,立即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效果,坚决杜绝疫情和安全事故发生。
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一)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重点排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演练情况,履行春季传染病及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制度、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等落实到位情况;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校园环境、科学规范开展消杀防疫情况;查验师生新冠疫苗接种情况;师生健康监测与管理情况,是否落实晨午晚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制度等。(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后勤处、学生处、教务处、安保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有效,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是否到位等情况。(牵头单位:安保处,责任单位:后勤处、各二级学院)
(三)预防交通安全工作情况。重点排查校园交通安全隐患情况;公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情况;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牵头单位:安保处,责任单位:党政办、各二级学院)
(四)严控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情况。重点排查食堂及饮食商铺工作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疫情常态化防控、传染病预防及日常管控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后勤处)
(五)自然灾害防范情况。重点排查校舍安全、汛期安全、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后勤处,责任单位:安保处、各二级学院)
(六)危化品和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实验室、实训车间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情况,实验、实训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
相关学院要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的规定开展排查整治。(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七)宿舍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学生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值守情况;辅导员、班主任查宿查寝情况;宿舍内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电器情况;是否存在损坏宿舍窗户限位器、一楼防护栏情况(填报附件4);宿舍楼道两头阳台门是否上锁等情况。(牵头单位:学生处,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八)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排查电梯、压力容器、燃气、太阳能、空气热源泵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情况;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质证书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各类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和安全隐患等情况。(牵头单位:后勤处,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九)维修施工工地安全情况。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起重设备、电焊、电器安装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围挡、防坠落、倒塌、触电等安全措施的落实等情况。(牵头单位:后勤处,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十)校内道路、楼宇等硬件设施安全情况。重点排查校内道路塌陷、楼宇四周散水层沉降、墙面、地面瓷砖破损等安全隐患情况。(牵头单位:后勤处,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十一)体育场馆设施设备安全情况。重点排查篮球、排球、足球等运动设施坚固程度,结构是否能够承受相应的重量;田径场主席台、体育健身器材等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衔接部位是否运转顺畅,部件有无损坏及脱落情况;体育场馆用电线路有无老化,负荷是否超载;消防设备、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到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教学、训练工作中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牵头单位:体育艺术教学部、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十二)校园治安安全情况。重点排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预防校园欺凌、突出矛盾隐患排查情况;后勤服务人员文明从业与重点人员背景筛查情况;餐厅、物业、安保、商铺等服务人员心理健康及遵纪守法等情况。(牵头单位:安保处,责任单位:后勤处、学生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十三)学生心理健康安全情况。重点排查疫情封闭管理期间,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情况;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受害学生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对施暴学生开展心理和行为矫治情况;常态化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牵头单位:健康教育中心,责任单位:学生处、教务处、思政处、各二级学院)
(十四)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教育管理情况。重点排查学生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教育全覆盖情况;学生下载使用反电诈手机APP情况。辅导员、班主任定期开展防电诈安全防范技能宣传教育情况。(牵头单位:学生处,责任单位:安保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十五)校外实习学生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校外实习学生居住、用电、社交、交通、防火、防溺水等安全情况;常态化开展学生实习前与实习中安全教育情况;各类学生实习规章制度编制完善等情况。(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十六)网络舆情与信息安全情况。重点排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系统(网站)、电子显示屏的安全防护、运行与值守情况;线上教学、网上办公等平等台安全运行情况;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邮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重要对外服务网站安全防护及网络涉校舆情正确引导情况。(责任部门:科技信息处,协助部门:宣传统战部、安保处、各二级学院)
三、时间安排
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5日
各二级学院、各牵头处室于4月8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总结和《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清单》(附件2)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学院安全保卫处。各督查组于4月10日前将《2021年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行动督导检查情况清单》(附件3)报安全保卫处。(联系人:张风芳,电子版发送邮箱:lzxdabc @163.com)。
《窗户限位器、防护栏损坏情况统计表》(附件4)由学生处汇总后报后勤处。
四、相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领导,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学院“网格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院领导、二级学院领导、中层干部、具体责任人、班主任(辅导员)五级责任制。学院领导要对各自包抓二级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亲自督查;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亲自部署,充分发挥各层级“网格员”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决不遗漏一个死角,决不放过一个隐患。
(二)坚持即查即改,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治落实。各二级学院、各责任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 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一般性安全隐患,要督促整改单位立行立改,并适时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改完成的隐患实行销账处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提出安全管控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尽早抓好落实,确保学校安全。
(三)强化督查协调,严格责任追究。各二级学院、各处室要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整治行动各项措施落地砸实。对各自无法整改落实的安全隐患须及时报机关对口处室协调整改。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倒查责任,依法严肃问责。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切实加强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等现象发生。
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查人员分组名单
2.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清单
3.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情况清单
4.窗户限位器、防护栏损坏情况统计表